日前收到一封站內信,告知某篇文章內容不實造成其名譽損害,要求板主刪除該篇文章。雖然我不具法律專業,可是這件事情怎麼想都好像和板主無關。
批踢踢站方規範板主: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,進行維護,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。
然而並未對不當文章加以詳細解釋,因此實務上多是由板主另訂板規,僅刪除違反板規之文章。畢竟在這權力意識抬頭的時代,誰都不希望自己的看板被「路過」,因為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」。
若板主濫用刪文的權力,例如判斷偏頗或未按照板規致使用者權益受到侵害,使用者得向看板直屬組長申訴或檢舉,由公正之第三人對案件重新審理。若板主於過程中的確有失當之處,得視情況判處警告乃至拔除板主職務。
因此回信告知板主無法刪除的立場,請他直接向使其名譽受損之原作者聯繫,由原作者授權板主刪除該篇文章。不久後,就收到表明要訴諸法律的信件。
然而細究此中爭點,文章內容是否真實、完整,使用者是否僅陳述部分事實,這都不是板主權力所能及於之處,此外使用者在註冊時也同意了一份名為《使用者條款》的民事契約,其中第 5 點「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」與第 7 點「使用者行為」。於此板主僅能善意相信每一使用者的言論皆為真實,願意遵守與站方所訂立之民事契約,當兩使用者說法不同而各執一詞時,也僅能請雙方循法律解決。畢竟板主毫無國家的公權力,更無管道能查證雙方之論點,但若因而認為板主不作為使其名譽受到損害而欲提告,恐怕也不是這麼容易便嚐到甜頭吧!
批踢踢實業坊《使用者條款》摘錄:
5.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
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, 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. (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, 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)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, 包括但不限於:
(a)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
(b)張貼任何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、不雅、猥褻、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.
(c)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
(d)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
(e)從事不法交易行為
(f)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張
(g)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.
7.使用者行為
由使用者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之任何資料 (以下簡稱使用者內容) , 由該使用者自負責任. 本站無法控制使用者經由本服務提供之「使用者內容」, 因此不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、完整性或品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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